两会每年都开吗 两会每几年召开一次

时间:2023-04-24 00:34/span> 作者:tiger 分类: 经验 浏览:7654 评论:0

“两会”冷知识

一、“两会”为何每年三月召开

一年之计在于春,每年三月,春来大地,首都北京,召开“两会”。“两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每年“两会”几乎都是在当年的三月份同时召开,但这并不是宪法作出的明确规定,而是我国逐渐形成的一项宪法惯例。

1949年9月21日到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这次会议通过议案,改名北平为北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五年后的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没有会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悬挂国徽。

此后,每年几乎都会召开“两会”。自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会议开始,“两会”在召开月份上逐渐趋同,于当年同一月召开。

1949-1984年“两会”召开月份

其实,早在1982年修改宪法时,就有意见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会日期应固定下来,做到制度化,以便及时审查批准预算和国民经济计划。

从1985年开始,“两会”在每年3月召开的惯例开始逐渐形成。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

1998年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会议召开。3月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此后,全国人大与政协会议的召开日期分别固定为每年的3月5日和3月3日。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20年。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关系,全国人大与政协会议分别于5月22日、5月21日召开。

2021年,全国人大会议的召开时间又回到每年3月5日的惯例,而全国政协会议的召开时间则变为3月4日,一直延续至今。

二、“两高”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并非宪法规定

按照今年全国人大的日程,3月6日上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3月8日下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月9日下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但是,全国人大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宪法的明确规定。对于“两高”的工作报告,宪法并没有类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前三部宪法均有关于“两高”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但1982年宪法仅规定“两高”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而没有规定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虽然1982年宪法未作规定,但是自1982年开始,每一次全国人大的会议上,“两高”均报告工作,提交工作报告由代表审议。

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至此,虽然宪法未规定“两高”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但是全国人大通过制定议事规则,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两高”报告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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