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是 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元论
哲学史就是作为一门学科的哲学如何成为科学的历史,就是作为一门科学的哲学萌芽、成长、诞生和发展的历史,这门作为科学的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上世纪30年代以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曾经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特别是在前苏联和中国。斯大林逝世以后,这个体系逐渐为前苏联哲学界所摒弃,其地位为人道主义哲学所取代。
在中国,它至今仍然是中国共产党和多数哲学工作者所承认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但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不少哲学学者主张摒弃这个体系,先后主张以主体性哲学、实践人本主义哲学,尤其是实践唯物主义取代它。
同时,坚持这一体系的人也认为这个体系在真实性、完整性、严密性上有不少问题,主张按照构建一门科学体系的原则加以改造,使之成为一个更真实更完整更严密的科学体系,本章的任务就是根据构建科学体系的一般原则,评价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提出一个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的构建方案的一些设想。
所谓科学就是对客观世界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是分科的学问,其对象无疑应该是明确的。客观世界中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分析研究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它们区分开来。
一门科学就是对这个世界的某一部分、某一层次、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某一范围,也就是某对象的研究,就是关于这个对象的系统的真理性的理论。因此,对象是这门科学的根据,必须首先明确,否则,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根本谈不上科学。
今天人类拥有的科学,其对象一般说来都是十分明确的,甚至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都以其对象来命名,从名字即可知其对象,例如天文学的对象就是天文或宇宙天体,气象学的对象就是气象或气候现象,地学的对象就是地球,生物学的对象就是生物,社会学的对象就是人类社会。
经济学的对象就是人类经济活动,政治学的对象就是人类政治活动,伦理学的对象就是人类的伦理关系,等等,但是也有很少的科学不是以对象来命名的,或者其名字所指的对象与其实际的对象有较大差异,如仅仅从名字来推知其对象,就会犯错误。这种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也会引起理解上的分歧和争论。
例如物理学,其名实就不完全一致。顾名思义,物理学的对象可以被理解为整个自然界,这样,物理学就成了世界观或自然哲学,我们的日常用语“物理世界”即指客观世界或自然界,但今天人们已达成共识的物理学的对象只是自然科学的基础科学之一,主要研究物质的基本结构、属性及其相互作用和物质运动的基本规律,其组成部门有力学、热学、声学、光学、电磁学等等。
作为一个学科门类的人文科学,其对象也是很不明确的。人文科学过去指哲学、历史学、文学,与法科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并列。显然,人文科学与法科学这两个学科门类,其对象都是不太明确的。
建国以后,由于马克思主义观点得到普遍认同,这两类学科被重新区分为哲学与社会科学,过去的哲学仍叫哲学,其余学科合称社会科学,因为哲学的对象既包括社会,也包括自然界,哲学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不属于社会科学,当然也不属于自然科学。
这一变化使这些科学之间的关系更加合理,也使这些科学的对象更加明确了。近年来在这些学科的称呼上又有些变化,即出现了以“人文社会科学”取代“哲学社会科学”的趋势。
这实际是把哲学再次与历史学、文学合称人文科学,保留社会科学不变。社会科学的对象是明确的,即人类社会。人文科学的对象是什么呢?当然是“人文”,但什么是人文呢?人文同社会的区别是什么呢?
如果人文可以理解为人的文采,也就是人的精神文化,那么,人文与社会是无法分开的,社会包含人文,人文也离不开社会。人文科学应该包括在社会科学之内,而社会科学的任何部门也不能没有相应的人文。
这样,把哲学归属于人文科学,就把自然界排除于哲学对象之外了。历史学的对象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不能把历史学限于人文史。文学当然表现人文,难道不表现社会?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研究的社会经济现象、政治现象、法现象也均有其人文。
因此,在我们看来,从哲学社会科学这一比较明确的称呼返回人文社会科学这一更加混淆不清的称呼不是科学的进步,而是退步。哲学的对象问题今天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后面讨论。
一门科学对象明确不明确是这门科学成熟程度的标志。物理学中有争议的问题也不少,但作为科学是高度成熟的,它的名称虽然不能完全准确地表明它的对象,然而它的对象是毫无疑义的。
哲学社会科学或日人文社会科学虽有科学之名,但作为科学,其成熟的程度是不高的,几乎处处都有争议,其对象很不明确。一门科学要建设成为真正高度成熟的科学不能不使自己的对象明确起来。
对每一门科学的组成部分的合理规定
每一门科学的组成部分的划分根据是其对象的组成部分。一门科学的对象都不是一个绝对单纯、不可分解的东西,它必然是一个系统,可以分成不同层次或不同部分。我们要对这个对象的整体获得完整认识,必须首先把它分解为若干组成部分,获得对多个组成部分的认识,然后加以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认识。对这些组成部分的认识也就是这门科学的组成部分。
这些组成部分,每一个都可以独立形成一个部门科学。例如,生物学要对生物的整体形成一个完整的认识,除了认识生物的一般特征、机制、规律而外,还要认识生物的组成部分。
从种属来讲,生物可分为微生物、植物和动物,我们必须分别认识这些部分,再加以整合;从生物的特征、机制来讲,生物又可分为形态、生理、遗传、胚胎等方面,我们也要认识这些方面,再加以整合;这些也都可以独立形成若干部门科学,即微生物学、植物学、形态学、生理学、遗传学、胚胎学等等。
生物与非生物的区别比较明显,而生物学的对象和组成部分也易于理解,但并非所有科学都是这样。例如前面提到的物理学、人文科学、哲学,由于对象不明显,其组成部分引起的争议也比较多。
由于对象本身和科学发展情况等多种原因,物理学没有总论部分,而由若干部分构成,即由力学、热学、光学、电磁学等部分构成,天文学、地学、化学、生物学本应是属于物理学的部门,但早已成为与物理学并列的基础科学。人文科学是一类科学,没有形成一门科学,因而没有一般人文学,它究竟应该有几个部门,这些部分又如何整合为一个整体,当然也无从说起。社会学的情况比较特别。
社会学的对象显然就是人类社会,作为对象它是非常明确的,与非社会(自然界)有明确的界限。马克思主义有一般社会学,即历史唯物主义,但在西方,却没有一般社会学,社会学实际是一类科学,按理即社会科学,包括人口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文化学、民族学、宗教学、伦理学等等,但实际上有些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均已成为与社会学并列的学科门类,而宗教学、伦理学则被看成哲学。
总之,一门科学包括哪些组成部分是构建一门科学的理论体系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满足了这个条件我们才能把这些组成部分整合而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